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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nominational Relation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ivilizational Interaction (文明交互視角下的教派關係)

    Journal of East Asian Religions and Cultures / Journal of East Asian Religions and Cultures, (P)3022-0335; (E)3058-2105
    2025, v.2 no.2, pp.87-114
    https://doi.org/10.23239/JEARC.2025.2.2.87
    Shengnan ZHAO (趙勝男) (Guangxi University)
    Hailong GUO (郭海龍) (Central Institute of Party History and Literature)

    Abstract

    Religion, as a school of thought, represents a form of ideology. Ideology is at the core of civilization or development models, constituting the superstructure. Therefore, as part of the superstructure, religion inevitably has a profound impact on civilization. Throughout history, interactions between civilizations have existed, and the exchange and clash of religions have been unavoidable. Since the Age of Exploration, globalization has been tumultuous, accelerating the intensity and speed of civilizational interactions, which has significantly intensified the exchange and clash of religions. However, despite conflicts in civilizational interactions, equal mutual learning is the mainstream; thus, while religious wars and conflicts may occasionally be prominent, they are temporary phenomena, with equal exchanges between religions being the norm.

    keywords
    civilizational interaction; sectarian relations; exchanges; conflict; equal mutual learning

    Abstract (中文)

    宗教作為思想流派,是意識形態的一種。而意識形態屬於文明或者發展模式的內核,即上層建築。因此,宗教作為上層建築的一部分,必然對文明產生深刻的影響。人類自古便存在文明交互,其中,宗教的交流碰撞便難免存在。大航海時代以來,全球化風雨激蕩,文明交互力度和速度空前加快,宗教的交流碰撞大大強化。然而,文明交互,即便有衝突,但平等互鑒是主流。相應地,宗教戰爭、宗教衝突雖然有時候比較突出,但只是一時現象,宗教之間,平等交流才是常態。

    關鍵詞: 文明交互、教派關係、交流、衝突、平等互鑒

    Author

    趙勝男, 中國駐瑯勃拉邦總領事館外交助理 (2017–2022),廣西大學博士生,長期紮根老撾一線,熟稔中老關係發展脈絡,積累了豐富的跨文化交流與外交實踐經驗,學術視野寬廣,兼涉國際關係、區域國別研究與公共管理等多個領域,致力於以田野調查融通學術研究與政策實施。主張以歷史文化為基礎,解析東亞東南亞國家的互動,強調區域合作中的“民心相通”與“文化認同”。 郭海龍, 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 (中央編譯局) 四級調研員、助理研究員,北京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博士畢業,遊歷廣泛,專修工科與政治學,對心理學、管理學、經濟學等均有所涉獵。首推“百經之源”的《易經》及其創始人伏羲、演繹者周文王,重視管仲、荀子、諸葛亮等儒法道結合、不拘一格的先賢;主張古為今用、洋為中用,博採眾長、熔冶一爐。

    一、引言

    宗教作為上層建築的一部分,在不同歷史時期、不同地區、不同文明發揮著極為複雜的作用。它不僅僅是精神領域的產物,還與政治、社會制度密切相關,常常被統治者用作鞏固政權和維穩的工具。以下從馬克思主義、西方、東亞三個角度分析宗教的作用,作為文明交互視角下教派關係理論分析框架的基礎。在馬克思主義的視角下,宗教是維穩和麻痹民眾思想的工具,即精神鴉片。在西方,中世紀的基督教與政權高度結合,形成了教會與世俗權力共存的統治體系、社會結構,即文明。在東亞,儒家、佛教和道教在不同時期扮演著鞏固國家秩序的角色,成為統治者教化民眾和維護社會秩序穩定的工具。因此,宗教作為上層建築的一部分,具有極強的社會控制與政治維穩功能,貫穿了世界各大文明的歷史進程。

    二、辯證唯物主義視角下的宗教

    馬克思主義認為宗教是人類歷史發展過程中產生的一種虛幻的意識形態,是對現實生活中壓迫和痛苦的反映。根據馬克思的理論,宗教的本質在於為被剝削階級提供心理安慰,掩蓋他們所遭受的不平等待遇,從而起到麻痹思想的作用。這一理論總結為著名的“宗教是人民的鴉片”(Marx 2012,2)。在這種視角下,宗教被視為一種工具,主要為統治階級服務,通過麻痹被壓迫者的思想,阻止他們反抗現有的社會秩序,是維持社會不平等結構的重要手段之一。比如,在資本主義社會中,宗教作為一種上層建築,掩蓋了勞動者被剝削的現實,維持了資本主義的政治統治。

    (一)宗教的消極價值

    宗教存在侵奪財富、麻痹思想等消極價值。宗教作為一種社會實體,

    其專職的神職人員需要供養,宗教活動和組織也需要經費才能得以延續。客觀而言,宗教實體確實會從事一定的經濟活動,例如,歐洲中世紀,基督教通過收取什一稅從而佔據了巨大的社會財富,其地產曾經佔據全社會的1/3。並且由於不從事生產導致大量勞動力、兵源、財富、土地被佔用,浪費在不直接創造價值的偶像崇拜上,導致政治勢力難以相容這些消極力量。

    宗教與思想麻痹的關係:宗教確實為信徒提供了一種精神上的慰藉和寄託,使他們在面對困難和挫折時能夠找到心靈的支撐。統治階級的利用:在階級社會中,統治階級確實可能利用宗教來麻痹人民,使他們順從和忍受被剝削、被壓迫的處境,鑒於此,需要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和引導,確保宗教活動的健康有序進行。

    (二)宗教的積極價值

    宗教往往包含豐富的道德教化內容,能夠引導人們向善、修身養性,提升個人的道德品質和社會責任感。宗教是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之一,通過宗教儀式、節日慶典等活動,能夠傳承和弘揚民族文化和傳統價值觀。不僅如此,宗教能夠增強社會凝聚力,促進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交流和融合,有助於維護社會穩定与和諧。宗教作為一種文化和精神現象,在道德教化、文化傳承以及社會凝聚等方面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在道德教化方面,宗教往往宣導慈悲、寬容、誠實、公正等美德,這些價值觀對於引導人們向善、修身養性具有積極的作用。通過宗教的教義和信仰,人們可以反思自己的行為,培養高尚的道德品質,從而提升個人的社會責任感。宗教一般都崇尚善良,抵制邪惡,從教義上符合人們的利益要求。基督教還主張懺悔,從而引導人們積極向善。

    在文化傳承方面,宗教是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之一。宗教儀式、節日慶典等活動不僅體現了宗教的信仰和教義,還融入了豐富的民族文化和傳統價值觀。這些活動不僅有助於傳承和弘揚民族文化,還能增強民族認同感和文化自信心。很多民族文化通過宗教進行傳承,比如敦煌莫高窟就是佛教文化的集中地,也是中華文明的優秀代表之一。

    在社會凝聚方面,宗教能夠增強社會凝聚力,促進不同社會群體之間的交流和融合。宗教活動往往能夠吸引來自不同背景的人們共同參與,通過共同的信仰和儀式,人們可以增進相互之間的瞭解和信任,從而有助於維護社會穩定和和諧。很多民族通過相同的宗教信仰,產生了凝聚力。比如伊朗人通過強化什葉派這一宗教團體,使得凝聚力空間增加。此外,在社会慈善方面,宗教通过扶贫济困、收留孤儿、提供帮助,强化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總之,宗教作為一種重要的文化和精神現象,在道德教化、文化傳承以及社會凝聚等方面具有積極的作用。我們應該充分利用宗教的這些積極作用,為社會的和諧穩定和發展做出貢獻。

    (三)基本結論

    宗教雖然侵奪財富或麻痹思想,但是,它在道德教化、文化傳承和社會凝聚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當然,我們也應該警惕統治階級對宗教的濫用和扭曲,以及宗教極端主義和邪教等消極現象的出現。在理解和評價宗教時,我們應該保持客觀和全面的態度。宗教為“精神鴉片”是一個具有爭議的觀點。雖然宗教在某些方面可能具有某些類似藥物的作用,比如提供精神安慰和心靈寄託,但將其比作“精神鴉片”並全面。

    一方面,宗教是人類文化和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歷史和深遠的影響。它不僅是人們精神生活的一部分,還承載著文化傳承、道德教育和社區凝聚等多重功能。強調宗教為一種“精神鴉片”容易忽視了其複雜性和多面性。宗教對於許多人來說是一種信仰和精神的寄託。它可以幫助人們面對生活中的困難和挑戰,提供心靈上的支援和安慰。在遭遇困境時,宗教信仰可以成為人們的精神支柱,幫助他們度過難關。

    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認識到宗教並非沒有負面影響。在某些情況下,過度依賴宗教可能會導致人們忽視現實生活中的問題和挑戰,甚至產生一些不合理的行為和觀念。應該以客觀、全面的態度看待宗教,既要看到其積極作用,也要警惕其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總之,從文明互鑒的視角來看,把宗教看做“精神鴉片”會過於簡單化,不利於不同流派和文明之間的互相尊重和平等互鑒。反之,應該以開放、包容的心態看待宗教,尊重每個人的信仰選擇,並努力推動宗教與現代社會相適應、相協調。同時,我們也應該加強宗教教育和引導,幫助人們理性看待宗教,避免盲目崇拜和過度依賴。

    三、西方中世紀:宗教與政治的結合

    在西方歷史中,尤其是在歐洲中世紀的封建制度中,宗教作為上層建築發揮了極大的政治作用。在西方中世紀,宗教與政治的結合是一個複雜而多維的現象,對當時的社會、政治和文化產生了深遠影響。

    (一)宗教在政治中的地位與影響

    宗教權威與政治權力的交織:在中世紀歐洲,基督教是主流宗教,教會擁有巨大的權威和影響力。教會不僅是宗教生活的中心,還常常在政治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教皇和主教們經常參與政治決策,甚至在某些情況下直接領導軍事行動,如十字軍東征。

    教權與王權的制衡:早期教權與王權形成了良性制約,這有利於二者的平衡發展以及政治體制的合理運行。皇帝可以召集和控制主教會議,並對主教進行調動和任免;而教會則認為皇權來自上帝,如果皇帝實行暴政違背神的旨意,可能面臨被上帝罷免的處境。

    宗教異端思想對政治的批判與挑戰:中世紀也存在非主流宗教思想,它們對正統宗教和現存政治秩序提出了批判和挑戰。這些異端思想強調平等、理智,反對盲目信仰,對後來的政治思想發展產生了積極影響。

    (二)宗教對政治生活的具體作用

    修道院在政治中的角色:修道院是中世紀歐洲重要的宗教機構,它們不僅從事宗教活動,還積極參與政治、經濟和文化生活。修道院通常享有豁免權和自治權,這使得它們可以獨立於當地政府和教會運作,教區成為重要的社會單元。同時,修道院也試圖通過政治手段來保護自己的財產和利益。

    宗教觀念對政治體制的影響:基督教文化中的共同體意識、上帝賦予政治權力的觀念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中世紀歐洲的政治體制。這些宗教觀念為後來的平等、民主、自由等政治理念提供了某些雛形和鋪墊。

    (三)宗教與政治結合的複雜性

    基督教的早期迫受害與合法化:基督教最初誕生於羅馬帝國時期,因其反對帝國的多神教信仰和皇帝崇拜而受到迫害。然而,在4世紀初,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通過《米蘭敕令》承認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Opoku F.,2015,5)。隨著時間的推移,基督教逐漸被帝國統治者視為鞏固權力的工具,成為了羅馬帝國的國教。

    基督教統治中世紀歐洲:在中世紀,教會不僅是宗教的中心,也控制著龐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網路,教皇的權威超越了許多世俗君主,教會主導了許多國家的政治事務,並通過宗教裁判所、教皇的敕令等形式直接干預國家治理。例如,布魯諾、塞爾維特等人就是被宗教裁判所判處火刑。哥白尼迫於天主教淫威,不得不在臨終前才發表震撼世界的“日心說”。宗教成為了統治和控制民眾思想的強大工具,維護了中世紀封建制度的長期穩定。

    宗教與政治的界限模糊:在中世紀歐洲,宗教與政治的界限往往比較模糊。教會經常參與政治決策,而世俗政權也時常受到宗教觀念的影響。這種模糊界限在某些情況下導致了政治權力的濫用和腐敗,誘發了宗教衝突乃至宗教戰爭,但也為後來的政治變革提供了思想資源。基督教教義與封建制度相輔相成,宣揚服從、忍耐等理念,幫助統治階級維持社會秩序。在許多西方國家,宗教是世俗權力的重要支柱,統治者通過利用宗教教化民眾、維持秩序, 從而確保政治統治的合法性和穩定性。在宗教淫威下,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成為神學的婢女(Zhang 2018)

    多種力量的動態平衡。中世紀歐洲的政治格局非常分散,存在領主、貴族、國王、教會等多種力量。這些力量在動態平衡中共同塑造了當時的社會政治生態。在這種多元力量的背景下,憲政思想開始萌芽,人們開始思考如何設計一套法律制度來保證各方力量的平衡。

    綜上所述,西方中世紀宗教與政治的結合是一個複雜而多維的現象。宗教在政治中佔據了重要地位,對政治生活產生了深遠影響;同時,宗教觀念也塑造了當時的社會政治體制和文化氛圍。然而,這種結合也帶來了諸多問題和挑戰,如政治權力的濫用和腐敗等。因此,在評價這一現象時,需要全面考慮其歷史背景、文化語境和社會政治環境。

    四、古代東亞:儒家、道教與佛教的作用

    在東亞地區,儒家、道教與佛教作為三大主要的思想體系,各自在政治價值與文明互鑒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不過,與西方不同的是,中國的主要意識形態體系並非嚴格意義上的宗教(Wang 2016)。儒家思想雖然並非嚴格意義上的宗教,但它具有某些宗教的特質,特別是在道德教育和社會秩序方面。

    (一)儒家的作用

    儒家思想強調孝道、忠義、仁愛、禮制等道德規範,這些觀念成為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和社會治理的重要支柱。儒家的天命觀幫助統治者使自己的統治地位合法化,而儒家的忠孝倫理則為民眾提供了思想維穩的基礎。在帝制時代,儒家思想被統治者大力推崇,成為國家的意識形態。通過儒家的倫理教化,統治者能夠鞏固自己的統治,維持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即便在清朝末期,中國開始接受西方思想,儒家仍然在社會生活和政治思想中佔據重要地位。儒家思想在東亞地區具有深遠影響,其政治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方面儒家提倡“仁政”,認為君主應以道德為基石來治理國家,譬如“為政以德”“其身正,不令則從”強調官員的品德對國家的興衰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這一理念在東亞國家的政治實踐中得到了廣泛體現,促使統治者注重自身的道德修養和國家的長治久安。

    別方面,儒家強調尊卑有序、長幼有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種等級觀念在東亞社會的政治結構中得到了體現,有助於維護社會的穩定和和諧。同時,儒家也提倡“禮治”“綱常”,即通過禮儀規範來約束人們的行為,從而維護社會秩序。儒家認為教育是培養人才、提高民眾素質的重要途徑。因此,主張有教無類、反對不教而誅的儒家思想在東亞地區的傳播過程中,推動了教育的普及和發展,為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提供了人才支持。

    在文明互鑒方面,儒家思想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蘊和獨特的價值理念,為東亞各國之間的文化交流與互鑒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資源。儒家思想強調的和諧、包容、仁愛等理念,在當今全球化的背景下,對於促進不同文明之間的對話與合作具有重要意義。

    (二)道教的作用

    道教作為本土宗教,宣揚長生不老、修道成仙的理念,常常吸引統治者的關注。許多帝王對道教特別追捧,以求長生不老,甚至嘗試通過道教儀式和方術維持統治地位。道教作為東亞土生土長的宗教,在政治價值與文明互鑒中也發揮著獨特的作用。

    宣導自然無為:道教強調順應自然、無為而治,“太上不知有君”這種思想在政治實踐中可以轉化為對民生的關注和重視,促使統治者減少不必要的干預,讓社會自行運轉。這種理念有助於維護社會的穩定和繁榮。

    重視生命健康:道教關注人的生命和健康,提倡修身養性、延年益壽,乃至白日飛升。這種思想在政治實踐中可以轉化為對公共衛生和醫療事業的重視,從而提高民眾的生活品質和幸福感。

    強調和諧共生:道教認為人與自然應該和諧共生,這種思想在政治實踐中可以轉化為對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視。在當今全球環境問題日益嚴峻的背景下,道教的這種理念對於推動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在文明互鑒方面,道教以其獨特的宇宙觀、生命觀和道德觀,為東亞各國之間的文化交流與互鑒提供了豐富的思想資源。同時,道教也注重與其他宗教和文化的對話與合作,為推動不同文明之間的交流與融合做出了積極貢獻。

    (三)佛教的作用

    佛教在東漢傳入中國後,迅速融入了中國的文化體系,並在政治層面獲得了官方支持。特別是在南北朝和隋唐時期,佛教得到歷代帝王的推崇,許多帝王參禪禮佛、敕封僧人,修建大量的佛寺和佛像。通過這些宗教儀式,統治者不僅可以彰顯自己的德行,還可以借助佛教的道德教義維穩,尤其在亂世時,佛教教義的普渡眾生、和平共存思想常常被利用來化解社會矛盾。統治者利用佛教和道教的宗教力量教化民眾,以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然而,宗教在某些時期也被過度推崇,甚至影響了國家的財政和社會穩定,如梁武帝佞佛(Li 2024)。佛教在東亞地區的傳播過程中,也對政治價值與文明互鑒產生了深遠影響。

    宣導慈悲為懷:佛教強調慈悲為懷、普度眾生,這種思想在政治實踐中可以轉化為對弱勢群體的關注和幫助,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同時,佛教也提倡寬容和包容,有助於化解社會矛盾和促進社會和諧。

    注重內心修養:佛教強調內心的修養和淨化,認為通過修行可以達到解脫和覺悟的境界,在刹那實現頓悟,從而達到極樂世界的狀態。這種思想在政治實踐中可以轉化為對官員道德品質的重視和培養,提高官員的廉潔自律意識和服務意識。

    推動文化交流:佛教在傳播過程中,與東亞各國的本土文化相結合,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佛教文化。這種文化交流與融合的過程,不僅豐富了東亞文化的內涵,也促進了不同文明之間的交流與互鑒。

    在文明互鑒方面,佛教以其獨特的哲學思想、文化理念和藝術形式,為東亞各國之間的文化交流與互鑒提供了重要的平臺。同時,佛教也注重與其他宗教和文化的對話與合作,為推動不同文明之間的交流與融合做出了積極貢獻。

    綜上所述,儒家、道教與佛教在東亞地區的政治價值與文明互鑒中發揮著各自獨特的作用。它們共同構成了東亞文化的多樣性和豐富性,為東亞各國之間的文化交流與互鑒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資源和精神支撐。在當今全球化的背景下,這些思想體系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價值。

    五、宗教衝突的背後:文明交互的挑戰與契機

    宗教衝突在歷史上並非單純的信仰分歧,它往往深刻反映了不同文明在交互碰撞過程中的挑戰和機遇。在東西方的歷史進程中,宗教不僅影響了社會的文化面貌,也塑造了政治格局和文明的走向。以下從西方與中國的宗教衝突事件中探討文明交互所帶來的挑戰與契機。

    (一)西方長期的宗教衝突:文明內部與外部的交鋒

    1.教會大分裂

    1054年,東西方教會因教義、禮儀和教權分歧導致正式分裂,形成了羅馬天主教與東正教的兩大陣營。這一分裂反映了文明內部文化和宗教認同的裂痕。大分裂不僅意味著基督教世界的宗教統一被打破,還標誌著東歐和西歐之間在文化、社會和政治上的進一步分裂,甚至影響了後來西方基督教文明的傳播路徑和對外擴張。16世紀,西歐天主教也出現了新教與舊教的進一步分裂(Zhao 2015),還誘發了宗教戰爭。

    2.十字軍東征

    11至13世紀,歐洲基督教世界為收復聖地耶路撒冷發動了多次十字軍東征。這些戰爭以宗教為名,實質上是西歐文明對中東穆斯林世界的擴張和入侵。雖然東征帶來了大量文明衝突,但同時也促進了東西方文明的交匯。東西方通過戰爭和交流,技術、貿易和文化都得到了傳播,尤其是歐洲通過接觸伊斯蘭世界,吸收了中國的“四大發明”和阿拉伯的科學、醫學和哲學知識,推動了文藝復興的萌芽。“火藥、指南針、印刷術——這是預告資產階級社會到來的三大發明。火藥把騎士階層炸得粉碎,指南針打開了世界市場並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術則變成新教的工具,總的來說變成科學復興的手段,變成對精神發展創造必要前提的最強大的杠杆”(Engels 1979)

    3.政教衝突:雪地求饒與阿維尼翁之囚

    西歐中世紀的政教關係緊密交織,皇權與教權長期爭鬥不休。1077年的“雪地求饒”事件中,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四世被迫向教皇格裡高利七世屈服,象徵著教會對皇權的勝利。而“阿維尼翁之囚”(1309-1377年)則是法國王權將教皇控制在阿維尼翁,代表著皇權對教會的反制(Xiaoming 1998)。這些政教衝突體現了歐洲文明在權力結構中的重大調整。政教的張力最終促成了現代民族國家的形成,為宗教與政治分離的趨勢鋪平了道路。

    4.宗教改革:路德、加爾文與亨利八世

    16世紀,馬丁·路德發起宗教改革運動反對天主教會的腐敗,掀起

    了新教的興起。加爾文進一步發展了新教教義,而亨利八世則因政治和婚姻問題脫離羅馬教會,創立了英國國教。宗教改革打破了西歐基督教的統一格局,帶來了歐洲政治、文化和宗教的重大變革。新教的興起促成了民族國家的獨立性,改變了歐洲的政治版圖。

    5.胡格諾戰爭與三十年戰爭

    法國的胡格諾戰爭(1562-1598年)和三十年戰爭(1618-1648年)是歐洲宗教衝突的巔峰。這些戰爭表面上以歐洲宗教為名,實則是王權、領土和民族利益的爭奪。比如,法國雖然是天主教國家,但是在三十年戰爭中加入了新教國家一方,聯合普魯士、瑞典,與奧地利抗衡,並成為最大受益者;而對於作為主戰場的德意志,法國就瞅准了神聖羅馬帝國內部爆發三十年戰爭的時機,介入這場戰爭中。戰爭之後,德意志地區的經濟整整倒退了兩百年,60%的青壯年都死在戰爭中。這些衝突最終以“教隨國定”的原則結束,即各國君主有權決定國內的宗教信仰。歐洲的宗教衝突在這些戰爭後趨於平息,取而代之的是民族國家的興起和宗教寬容政策的逐步確立。

    (二)中國偶爾的宗教衝突:外來傳播與本土的張力

    1.“三武一宗”滅佛

    中國歷史上曾有4次大規模的滅佛事件,分別發生在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和後周世宗時期。這些滅佛行動,往往是由於佛教在中國的過度擴展,佔據了大量的人口、土地和財富,威脅到了國家的財政、政治和社會秩序。比如,杜牧的詩詞中提到“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臺煙雨中”,其實,北朝的寺廟更多更大,這才引起了北周武帝宇文邕的滅佛。“三武一宗”的滅佛運動(Zhang 2003),雖然短暫削弱了佛教,但也促使佛教進行了自我調整,逐漸融入中國傳統文化。

    佛教的寺院經濟被削弱後,佛教重新定位自身,更加注重與儒家、道

    教的融合,比如,南北朝時期,在浙江出現過著名的居士傅大士,他不僅在佛學上有深厚造詣,還宣導三教合一的思想,即融合儒家倫理、道家智慧和佛家慈悲,以實現社會的和諧與進步,他就是後世彌勒佛的原型。這種氛圍下,佛教最終在宋代以比較成熟的禪宗、天臺宗、淨土宗等形式,形成了較為穩定的局面。

    2.梁武帝佞佛與韓愈諫迎佛骨

    梁武帝(502-549年)因其極度崇佛,甚至多次“捨身”出家到國寺同泰寺,顯示出佛教對國家財政和社會資源的巨大消耗。出身儒家的梁武帝,只是在利用佛教教化人心,並非真心向佛。但,他對佛教進行了很多改革,規定佛教徒不能吃肉就是出自他的規定。梁武帝佞佛導致了國家財政的崩潰,成為中國歷史上宗教過度干涉政治的反面教材。韓愈則在唐代反對佛骨迎入皇宮(Luo 2011),體現了儒家對佛教的抗拒。韓愈的進諫則代表了儒家士大夫階層對佛教文化過度影響的反抗。這些事件反映了中國在面對宗教與政治關係時所做的平衡嘗試。

    3.明清之際的天主教西學東漸

    明清之際,天主教通過耶穌會傳教士進入中國。傳教士如利瑪竇、南懷仁等人不僅傳播宗教,還引入了西方的科學技術(“西學”),如天文學、地理學和數學(Jiang 1987)。天主教的傳入引發了文化和宗教的雙重衝突。雖然康熙帝、雍正帝等統治者對西方科學技術表現出興趣,但天主教的排他性教義與中國傳統信仰(儒家、道教、佛教)之間的矛盾逐漸加深,最終導致清朝的禁教令頒佈。西學東漸的過程中,雖然有衝突,但也促進了中國與西方文明的初步交流。不過,這種交流過程中,封建統治者以“天朝上國”自居,把西方科技視為奇技淫巧、毫末技藝,對西學視為異端邪說、奇談怪論予以排斥,導致了中國在清代中期之後的閉關鎖國和落後挨打。

    4.清末允許外國傳教導致的宗教案件與義和團運動

    19世紀中期,由於廣西境內外國傳教士非法傳教引發的“馬神甫事件”,成為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導火索。清政府戰敗後,在《天津條約》等不平等條約的約束下,被迫允許外國傳教士在中國傳教。這引發了一系列宗教衝突事件,傳教士與當地民眾的文化衝突、宗教矛盾日益激化,山東巨野等地的教會與民眾衝突(Liu 2004),最終引發了義和團運動(1899-1901年)。義和團運動標誌著中國民眾對外國宗教、文化侵略的強烈反抗。雖然運動以失敗告終,但它反映了中國在面對西方文明衝擊時的激烈反應,也揭示了在文明交互中宗教的潛在衝突。而後,隨著庚子賠款中有一部分被美國等西方國家拿出來以“文化援助”的名義建立新式學堂,以進行文化輸出,比如,被美國人委派為燕京大學校長的司徒雷登就是虔誠的傳教士家庭出身。在這些新式學堂的浸潤下,中國西學東漸進程加快,客觀上為新文化運動和新民主主義革命提供了思想資源。

    六、文明交互中的教派關係面臨的挑戰與發展契機

    宗教衝突、交流背後往往是文明交互中的挑戰與契機。在西方,宗教改革、政教衝突與十字軍東征等事件,表面上是宗教信仰的爭奪,實則反映了文明內部結構的調整和擴張。在中國,宗教衝突不僅是信仰與文化的交鋒,也代表了中國在面對外來文明衝擊時的抗衡與融合。宗教衝突帶來了文明的裂痕,但也為文明的融合和創新提供了機會。無論是十字軍東征後西歐從拜占庭、阿拉伯、中國、印度等東方文明中吸取知識,還是中國佛教在經歷滅佛運動後融入本土文化,宗教衝突的背後往往蘊含著文明交流的契機。

    (一)西方:猶太教、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的亞伯拉罕紐帶與耶路撒冷情結

    猶太教、基督教與伊斯蘭教之間存在著深厚的亞伯拉罕紐帶,這種聯繫也體現在它們對耶路撒冷的共同情結上。耶路撒冷作為這三大宗教的共同聖地,承載著它們的信仰、歷史和情感。然而,由於宗教、民族和政治等因素的交織,耶路撒冷也成為了中東地區長期衝突的根源之一。不過,這也成為了交流的紐帶。

    1.亞伯拉罕紐帶

    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被稱為亞伯拉罕宗教,它們都追溯至共同的始祖亞伯拉罕。這三大宗教儘管在教義、禮儀和信仰上有所不同,但在核心信仰上有著深刻的聯繫,如對獨一神的信仰、先知的傳承、以及對末日審判的認同(Oaks and Jiang 2012)。亞伯拉罕紐帶不僅奠定了三大宗教在教義上的共同基礎, 也為它們之間的平等互鑒提供了可能性。在中世紀的阿拉伯世界,穆斯林、基督徒和猶太人共存共生,在哲學、科學和醫學等領域展開了廣泛的合作與交流。

    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都將亞伯拉罕視為信仰上的始祖。在猶太教的傳統中,亞伯拉罕是猶太民族的先祖,而基督教和伊斯蘭教也接受這一說法,認為亞伯拉罕是他們信仰體系中的重要人物。不僅如此,這三大宗教在宗教教義和歷史傳承上有著深厚的聯繫。猶太教是最古老的,它認為神派摩西來拯救以色列民族,不許信仰別神。基督教則繼承了猶太教的神概念,並在此基礎上發展出了自己的教義,認為耶穌是神之子,是救世主。伊斯蘭教則是在吸收猶太教和基督教教義的基礎上創立的,認為真主是宇宙中唯一的神,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在中世紀的阿拉伯帝國時期,阿拉伯人不僅是伊斯蘭教的傳播者,也是東西方文明交流的重要橋樑。他們通過商貿活動,將拜占庭的希臘哲學、數學和醫學傳入伊斯蘭世界,又將這些知識通過阿拉伯語譯作經過倭馬亞王朝(白衣大食)在西班牙的領土傳回歐洲。阿拉伯人的文化仲介角色促進了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在思想和科學領域的互動。伊斯蘭黃金時代的學者,如阿維森納(Avicenna)和阿爾法拉比(Al-Farabi),不僅研究了伊斯蘭經典,還吸收了希臘和基督教的哲學思想,在歐洲處於黑暗中世紀時代保留了古希臘和古羅馬文明的火種,對後來的歐洲文藝復興產生了深遠影響:在文藝復興時期,隨著拜占庭帝國的滅亡,大量信奉東正教的學者和貴族攜帶書籍逃亡義大利等地,直接促進了文藝復興;歐洲的學者則翻譯了大量阿拉伯書籍,推動了文明交互。這種平等互鑒的精神在推動文明進步的同時,也為不同宗教之間的理解與尊重提供了歷史先例。

    2.耶路撒冷情結

    “中國不能失去山東,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中國外交官顧維鈞在巴黎和會上為了收回中國山東的這句名言,點明了孔孟家鄉山東作為文化聖地的重要性, 也指出了耶路撒冷對於西方的獨特文化地位。耶路撒冷是猶太教、基督教(包括天主教、新教、東正教)、伊斯蘭教(包括遜尼派、什葉派)的聖地。猶太人心中最為重要的哭牆和聖殿山,穆斯林的圓頂清真寺和阿克薩清真寺,以及基督教徒最為神聖的聖墓教堂和苦路,都矗立在被一圈城牆所圍繞的耶路撒冷老城中。耶路撒冷在猶太教中具有極高的地位。猶太人認為這裡是他們祖先的故土,聖殿山上曾屹立過兩座聖殿,是猶太教信仰的核心。猶太人一直懷揣著重建第三座聖殿的夢想。

    而對於基督教徒而言,耶路撒冷是耶穌基督完成救贖使命的地方。耶穌在這裡受難、死亡並復活,這些事件構成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內容。因此,耶路撒冷成為了基督教徒的朝聖聖地。

    在伊斯蘭教中,耶路撒冷是先知穆罕默德夜行登霄的聖地。穆罕默德曾在這裡由天使帶上天堂,與眾多先知相遇並接受了真主的最終啟示。這使得耶路撒冷在伊斯蘭教中也佔據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正是由於這種情結(Nashawaty 2012),歷史上的出埃及記、十字軍

    東征,如今的猶太複國主義(錫安主義)與阿拉伯國家、伊斯蘭國家的鬥爭,讓這座寓意為“和平之城”的聖地,一直處在戰爭的漩渦之中——文明斷裂地帶的關鍵節點城市,往往處於戰爭陰影之下。這在客觀上需要運用東方傳統智慧“和合文化”思維方式去調和、整合三大教派、兩大種族的關係,從而讓耶路撒冷、加沙地帶不再是人間煉獄、修羅場,而是真正成為和平的福地。基於此,新世紀以來,2016年2月12日,梵蒂岡天主教皇方濟各與俄羅斯東正教牧首基利爾一世在古巴舉行了歷史性的會面。這一事件不僅引發了全球範圍內的廣泛關注,更被視為宗教和解之路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在這次會晤中,雙方領袖就一系列宗教議題進行交流,展示了宗教間對話與理解的可能性與必要性。此次會晤,無疑將為未來的宗教關係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南亞次大陸:印度教與佛教的共存共生

    印度教和佛教同樣起源于南亞次大陸,佛教作為印度教的改革運動而興起,兩者在許多教義和神祇上有著共通之處。佛教吸收了許多婆羅門教卽印度教前身的許多觀念,同時又發展出了不同的宗教實踐和哲學體系。儘管佛教在印度本土最終衰退,但在其傳播過程中,印度教和佛教因素在南亞次大陸長期共存, 並在文化和信仰層面互相影響( Ou 2004 )。 例如,佛教的慈悲理念和戒律實踐影響了印度教的宗教生活,而印度教的神祇和儀式又被納入佛教信仰體系中,形成了獨特的宗教景觀。這種共存共生的關係展示了宗教間平等互鑒的典型範例。

    印度教與佛教在歷史上確實存在著共存共生的關係,這種關係體現在多個方面。

    一方面,從起源上看,佛教是在印度教文化和哲學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佛教的創始人釋迦牟尼生於藍毗尼(位於今尼泊爾),他在印度教的前身婆羅門教文化的背景下成長,並接受了婆羅門教的許多觀念和哲學思想。因此,佛教與印度教在哲學思想上有許多共同之處,例如都強調輪回轉世的觀念、因果報應、無常的本質、痛苦的存在以及解脫的方法。在修行方式上,印度教與佛教也有一些相似之處。它們都重視冥想和禪修的實踐,以及追求內心的平靜和超越世俗的境界。例如,印度教的瑜伽修行與佛教的禪定有著異曲同工之妙,都注重內心的覺醒和平靜。

    另一方面,儘管印度教與佛教有許多共同點和相互影響,但它們在某些方面也存在分歧和差異。例如,印度教是多神教,認為十方世界有眾多神祇存在;而佛教則否定“神”的存在,是無神教,認為“佛”只是覺悟者而不是神。此外,印度教強調輪回中“梵我”的永恆不滅,而佛教則否認有一個永恆不變的“我”的存在。儘管如此,印度教與佛教在歷史上實現了共存共生。這種共存共生體現在它們相互融合、相互影響和相互尊重的文化和哲學體系中。在古印度,印度教徒對佛教的接納和尊重使得佛教得以迅速傳播和擴展。同時,佛教的哲學思想也對印度教的哲學體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現代社會,儘管佛教已經不再是印度社會上的主流信仰,但印度教與佛教的共存共生仍然是一個值得探討和珍視的文化現象。它們共同塑造了古印度的宗教、哲學和文化面貌,並為後世留下了寶貴的文化遺產。

    綜上所述,印度教與佛教在歷史上的共存共生是一種複雜而多樣的關係。它們既有共同點和相互影響,也有分歧和差異。然而,正是這種相互融合、相互影響和相互尊重的關係,使得印度教與佛教共同成為人類文化和哲學寶庫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東亞:儒釋道三教合一

    在中國,儒家、佛教和道教並非彼此排斥的對立宗教,而是通過長期的交流和融合,形成了“三教合一”的獨特宗教文化現象(Huang 1998)。三教在中國歷史上逐漸走向融合,形成了獨特的宗教文化。例如,宋明理學吸收了佛教的心性論和道教的修煉觀,成為儒家思想的主流學派;禪宗則將佛教教義與儒家的修身實踐和道教的心性觀念相結合,發展出獨特的禪修方式;全真教在道教的基礎上吸收了儒釋兩家的思想,提倡“三教歸一”,影響深遠。這種融合不僅使三教各自得以發展,也豐富了中國的文化與哲學。

    1.儒釋道三教的起源與發展

    儒家:起源于中國古代,以周禮為範本,以周文王、周公、孔子為宗師,儒家強調社會倫理和政治治理,強調仁義禮智信等倫理道德,是中國傳統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

    佛教(釋教):東漢明帝時期從印度傳入中國,首先進入白馬寺,佛教強調個人解脫與超越世俗,主張修心、行善、追求解脫與涅盤,對中國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道教:形成于東漢末年,主要有發動黃巾起義的太平道與張魯在漢中建立割據政權的五斗米道,道教注重修道與自然和諧,追求長生不老、修煉成仙,融合了古代的神仙方術和道家思想。

    2.儒釋道相互借鑒

    在東亞地區,儒家、道教與佛教的相互借鑒是一個歷史悠久且影響深遠的現象。儒家與佛教的相互借鑒。儒家在發展過程中,逐漸吸收了佛教的一些思想,如心性之學。宋明理學的興起,很大程度上就受到了佛教思想的影響。儒家學者在吸收佛教理論的基礎上,發展出了孟子以來的心性學說,形成了陽明心學,影響了後世的蔣介石、毛澤東、習近平等政治人物。而佛教的慈悲為懷、因果報應等觀念也對儒家產生了一定影響,使儒家更加注重人的內心修養和道德品質的提升。佛教在中國化的過程中,逐漸融入了儒家的倫理道德觀念,如忠孝、仁愛等。這使得佛教在傳播過程中更容易被中國社會所接受和認可。佛教還借鑒了儒家的教育方式和傳播手段,如建立寺廟、開展講經說法等活動,以更好地傳播佛教思想。

    道教與佛教的相互借鑒。道教在發展過程中,吸收了佛教的一些修行方法和宗教儀式。例如,道教的內丹術就受到了佛教禪宗的影響。道教還借鑒了佛教的某些教義和思想,如強調內修、冥想等。而佛教在傳入中國後,也吸收了道教的一些元素和形式。例如,佛教模仿道教的科教禮儀和功過格;佛教的功能也往往包括祛病消災、驅鬼辟邪、逢凶化吉等,這與道教的功能相類似。佛教還借鑒了道教的自然觀和宇宙觀,以豐富自己的理論體系。

    儒家與道教的相互借鑒。儒家在治國理念上雖然主張禮治,但也吸收了道教的順應自然、無為而治的思想。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儒家思想的靈活性和包容性。道教的某些修行方法和養生觀念也被儒家所借鑒,以提升自己的身心健康和道德修養。而道教在發展過程中,吸收了儒家的倫理道德觀念,如忠孝、仁愛等。這使得道教在強調個人修行的同時,也注重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道教還借鑒了儒家的教育方式和傳播手段,以更好地傳承和弘揚道教思想。

    綜上所述,儒家、道教與佛教在東亞地區相互借鑒、相互影響,共同塑造了豐富多彩的文化景觀。這種相互借鑒和融合不僅促進了各自思想的豐富和發展,也推動了東亞文化的繁榮和進步。

    3.三教合一的歷史背景與進程

    儒釋道三教合一,是中國思想領域中一個獨特而深遠的概念,它指的是儒家、佛教(釋教)和道教三個不同教派的融合與統一。儒釋道三教在中國歷史上經歷了長期的相互排斥、吸收、鬥爭與融合。

    漢末至三國時期:佛教初傳中國,勢單力孤,因此借助道家並與儒學相協調。牟子作《理惑論》時,就體現了儒道佛三家融合的端倪。魏晉南北朝時期:儒學吸收佛教、道教的精神,有了新的發展形成“玄學”;佛教吸收儒學精神,漸趨中國本土化;道教也受到儒學影響,主張“貴儒”又“尊道”。此時,三教融合成為風習,梁武帝蕭衍、僧慧琳、陶弘景等人都是三教融合的宣導者。隋唐五代時期:統治者奉行三教並行的政策,促進了三教的相互借鑒與融合。唐朝皇帝常召儒、道、佛三家領袖講論,反映了三家雖有矛盾分歧,但在共輔王化這一點上卻完全一致。此時,許多文人雅士也兼修儒釋道,如王維的詩歌就融合了儒家的濟世情懷、道家的空靈意境和佛教的禪意。宋元明時期:理學的興起是儒釋道三教融合的重要成果。理學不僅繼承了儒家的傳統思想,還吸收了佛教和道教的某些思想元素,成為當時社會的主流思想之一。

    4.三教合一的思想內涵與價值

    三教合一並不是三教相互融合而為“一教”,而是主張以儒學為主,調和並吸收佛教、道教的理論。它體現了中國文化的包容性和多元性,促進了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的人們之間的和諧共處。

    在當今社會,儒釋道三教合一的思想依然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它提醒人們要尊重多元文化,善於從不同的智慧中汲取養分,不斷豐富和完善自我。同時,三教合一的思想也讓人們在面對人生的不同境遇時,能夠從不同的思想體系中汲取力量,以更加包容、豁達的心態去生活。

    綜上所述,儒釋道三教合一是中國思想史上一個獨特而深遠的概念,它體現了中國文化的包容性和多元性,促進了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的人們之間的和諧共處,並對當今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5.東亞和東南亞的儒家與道教文化圈

    儒家和道教不僅在中國內部產生了深遠影響,還通過文化傳播,形成了遠播東亞和東南亞的儒道文化圈。在朝鮮半島、日本、越南等國,儒家作為官方意識形態被廣泛接受,而道教的風俗習慣與宗教信仰也影響深遠(Yu 2001)。儒道文化圈的形成不僅是中國文化向外傳播的結果,也是各國對中國文化進行再創造的過程。各國在接受儒家和道教思想時,都結合了本土的宗教和文化傳統,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儒家與道教文化。這種平等互鑒的過程促進了東亞和東南亞地區的文化認同與交流。東亞和東南亞的儒家與道教文化圈是亞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各自具有獨特的特點和影響。

    儒家文化圈,也被稱為漢字文化圈或東亞文化圈,主要包括中國、日

    本、韓國、朝鮮、越南、新加坡以及中國的臺灣、香港、澳門等地區以及東南亞馬來西亞、印尼、泰國、柬埔寨等華人社區。這些國家和地區在歷史上深受儒家思想的影響,注重仁義道德、禮儀規矩、家庭親情以及功名利祿等價值觀念。儒家文化圈的形成有著深刻的歷史背景,自秦漢以來,中國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文化就對周邊地區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在儒家文化圈中,教育被視為培養品德和實現個人價值的重要途徑。儒家經典如《四書五經》等被廣泛研讀,成為塑造人們思想和行為的重要文獻。同時,儒家文化也強調社會和諧與秩序,注重個人修養與家族觀念,這些觀念在儒家文化圈中得到了廣泛的傳承和實踐。

    道教文化圈在東亞和東南亞地區同樣具有顯著的影響。道教作為中國的本土宗教,其思想體系、信仰體系和修行方式等都對周邊地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然而,與儒家文化圈相比,道教文化圈的形成和發展過程更為複雜和多元。在東亞地區,道教與儒家、佛教等宗教相互滲透、相互影響,共同構成了豐富多彩的文化景觀。道教在傳播過程中與各國民族文化相結合,形成了具有各自鮮明特色的道教文化。例如,在朝鮮半島、日本列島和中南半島、馬來群島等地區,道教與當地文化相結合,產生了具有地方特色的道教流派和信仰體系。在東南亞地區,道教文化的影響也逐漸擴大。隨著海上絲綢之路的展開和華人移民的增加,道教逐漸被傳入了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等國家。在這些地區,道教與當地文化相結合,形成了具有南洋特色的道教文化。南洋道教在信仰、儀式、活動等方面都與中國主流道教有所不同,但仍然保留了道教的一些基本元素和特徵。

    儒家與道教文化圈的互動與融合。在東亞和東南亞地區,儒家與道教文化圈並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滲透、相互影響、相互融合的。這種互動與融合體現在思想、文化、藝術、宗教等多個方面。例如,在儒家思想中,可以看到道教關於自然、宇宙、人生等觀念的滲透和影響;在道教文化中,也可以看到儒家關於道德、倫理、教育等觀念的融入和體現。同時,儒家與道教文化圈的互動與融合也促進了東亞和東南亞地區文化的多樣性和包容性。這種多樣性和包容性不僅體現在不同宗教和文化之間的和諧共存上,也體現在各國民族文化之間的交流與借鑒上。這種交流與借鑒為東亞和東南亞地區文化的繁榮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動力。

    綜上所述,東亞和東南亞的儒家與道教文化圈是亞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各自具有獨特的特點和影響,同時又相互滲透、相互影響、相互融合。這種互動與融合促進了東亞和東南亞地區文化的多樣性和包容性,為亞洲文化的繁榮和發展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七、結語

    在全球宗教交往史中,儘管宗教衝突時有發生,但平等互鑒才是宗教關係的主流。從西方、中東的三大亞伯拉罕宗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和猶太教)到南亞次大陸的印度教與佛教,再到東亞的儒釋道三教合一,各種宗教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相互吸收、融合,推動了各自文明的進步與繁榮。宗教之間的平等互鑒,不僅豐富了各自的教義與文化,還促進了不同文明之間的理解與合作,為人類社會的和諧與進步作出了重要貢獻。

    在文明交互的視角下,宗教的未來發展趨勢,具有一定的全球性特點。隨著全球化進程的深入,文明的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和互鑒成為必然趨勢,宗教作為文明的一部分,也將在這一趨勢中不斷演變和適應。新加坡五種宗教共同祈禱文(Wang 2005)的案例表明,宗教間的和諧共處與共同祈禱不僅是可能的,而且是未來宗教發展的方向之一。這種多宗教共存和對話的形式顯示了在不同文化和宗教背景下,人們對共同和平與理解的需求。中國堅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宣導宗教的自養、自主、自傳的“三自”方針,體現了對宗教獨立性與國家認同的尊重。這一政策不僅是對中國傳統宗教政策的繼承,也反映了現代宗教發展的趨勢,即宗教的國家化和本土化。在這一趨勢下,各國的宗教都在尋求與其國家社會和文化相適應的發展路徑,以實現和平共處和共同發展。

    文明交互中的衝突並非不可調和,它為不同文明的相互學習與融合創造了條件。在全球化的今天,宗教衝突的歷史教訓提醒我們,文明間的對話與包容,才是長久的解決之道。在歷史長河中,不同宗教和教派之間的關係往往被定義為衝突與對立。然而,從更廣泛的視角來看,平等互鑒才是教派關係的常態。在不同地區和文化背景下,宗教之間通過交流、吸收和融合,不僅共同塑造了各自的教義與實踐,也推動了文明的發展。以上從西方、南亞次大陸和東亞三大區域的宗教互動,探討平等互鑒在教派關係中的主導作用。

    總體來看,宗教的未來在文明交互的框架內將更加注重對話與合作,超越宗教間的對抗與分歧, 推動多元宗教共同探討人類的終極關懷問題。這一趨勢符合歷史潮流和基本規律,因為宗教是文明的一部分,其未來也必然隨著人類社會的進步而不斷調整與演化。

    Conflict of Interest

    本論文不存在任何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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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ceived
    2025-05-08
    Revised
    2025-05-30
    Accepted
    2025-06-20
    Published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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